公告日期:2026-04-2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叶肖剑)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尽责、忠诚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叶肖剑,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浙江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全国高端会计人才、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杭州市领军人才、杭州市 C 类人才;浙江省第二届管理会计咨询委员会成员、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委员会主任、杭州市滨江区内审协会副会长。曾任华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东冠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 27 日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
应参加 以通讯 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出席次 现场参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 未亲自 东大会
次数 数 会次数 会次数 席次数 数 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
议
9 9 1 8 0 0 否 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经认真审议,本人对 2025 年度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按照规定参加了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控审计计划、内审工作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监高薪酬、董事高管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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