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当选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郭小华,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业大学博士,韩国农林部国立兽医科学检疫院博士后。目前担任中南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饲料分会理事,专注于微生态资源与工程的基础理论及应用技术研究。主持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项,湖北省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 1 项,湖北省杰出青年人才项目 1 项,教育部留学归国启动基金项目 1 项,主持完成湖北省科技成果鉴定项目 1 项,产业合作项目多项;主持申报并立项了湖北省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 1 项。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SCI 论文 40 余篇,其中 TOP 论文 10 篇。获得国
家发明专利授权 7 项,2025 年 1 月 14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
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按照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会会议 3 次,
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表决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会 方式参加董 两次未出
姓名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议次数 事会次数 席会议
郭小华 7 1 6 0 0 否 3
自任职以来,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和材料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基础上,谨慎行使表决权。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本人准时出席 5 次,并完成了对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会计政策变更、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的审议工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完成了对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参股公司拟被其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导致投资标的发生变更暨关联交易事项等审议工作。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的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本人知悉自身的职权和义务,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在年审期间,通过线上会议等方式听取了年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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