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五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E10121 号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5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2
财务报表附注 1-106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E10121 号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药业)财务报
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永安药业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永安药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附注五(三十 我们对收入确认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三)所示,永安药业 2025 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了解、评价并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778,287,026.11 元。由于收入是重要的财务指 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而操纵收入确认的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 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公司的收入
关键审计事项。 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
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验收单,对于出
口销售,将销售记录与货运提单、销售发票
等出口销售单据进行核对,评价相关收入确
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对选取样本客户的销售收入执行函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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