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赵纯祥,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管理系副主任,教授,中国成本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中国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澳大利亚Curtin 大学、中国台湾政治大学访问学者。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兼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按照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会会议 3 次,本人出席会议的
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表决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会 方式参加董 两次未出
姓名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议次数 事会次数 席会议
赵纯祥 7 1 6 0 0 否 3
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未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认真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仔细研读议案材料,就相关问题提前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做到充分了解议案内容;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明确意见,行使表决权;会后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本人主持并出席 5
次。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组织召集会议,并完成了对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会计政策变更、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的审议工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主持并出席会议 3 次,
完成了对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参股公司拟被其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导致投资标的发生变更暨关联交易事项等审议工作。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的情况
本人重视与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在年审期间,本人通过线上会议听取年审机构项目经理介绍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及重点关注事项等汇报,及时了解财务
报告的编制及年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积极发挥专业特长,针对性提出问询与建议,有效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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