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较为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各司其职。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并能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的监督职能。自 2025 年 11 月14 日起,根据新《公司法》及最新监管法规体系要求,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自上述日期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度,全面履行了原监事会在内部控制监督方面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等。公司治理层在过渡期间实现了监督职责的平稳衔接与有效运行。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实施过程控制监督,并提出相关管理建议。
公司结合发展战略、行业特点及管理现状等合理设置内部组织机构,公司管理层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日常运营,明确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保证公司能够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
(2)发展战略
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是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依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决策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建议。专家委员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行业实践经验及国际视野,熟悉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特点与运作规律,能够准确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及国内外经济、行业发展趋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3)人力资源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招聘录用、员工培训、薪酬管理、福利保障等进行了规定,努力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公司
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使员工能胜任其工作岗位。
(4)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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