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燕芳)
作为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现场出席 0 次,通讯出席 1 次,
委托出席 0 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 1 次,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本人于当日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 2025 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025 年 11 第七届董事会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
月 13 日 第一次会议 案》 同意
(1)选举陈伟先生、方玉诚先生、董和平先生为战
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陈伟先生担任召集人;
(2)选举孙燕芳女士、陈伟先生、董和平先生为审
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孙燕芳女士担任召集人;
(3)选举陈伟先生、方玉诚先生、董和平先生为提
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方玉诚先生担任召集人;
(4)选举陈伟先生、孙燕芳女士、董和平先生为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董和平先生担任召集人。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聘任郝燕存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2)聘任刘宝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4.《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利用到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及行业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控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发表相关意见。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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