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及 2026 年的工作计划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审计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定期召开会议,履行委员会职责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议案 20 项。通
过审议公司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对子公司担保、内部控制评价、现金管理等议案,对公司财务报告、财务信息及其披露、重大交易合规性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为董事会依法决策和合规经营提供有力支持,保证了董事会披露的各项信息真实、客观、合规。
(二)指导内审工作,强化监督管理
2025 年,审计委员会持续强化对内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动内审部门扎实推进审计工作,在物资及资产管理、基建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审计与全过程跟踪,有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强化整改闭环管理与成果转化,切实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履职能力符合监管要求。审计委员会就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计划、方法及执行情况与审计机构保持充分沟通,督促其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量和效率。2025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审议了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确保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规范性。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持续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相关工作,确保审计工作高效推进,审计意见得到充分反映。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指导和监督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同时,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合规性与风险控制,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二、2026 年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
依据公司董事会的要求,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6 年审计委员会计划开展下列工作:
(一)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落实委员会职责
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议案,及时将议案及表决结果报送公司董事会,做好会议记录与资料归档工作。
(二)指导监督内审工作,提升内审工作质效
督促内部审计按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强化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同时,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产出售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确保重大事项合规性与风险可控性。
(三)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
指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推动内控体系的监督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促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筑牢风险管理防线。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各项工作。与外部年报审计机构建立健全日常沟通联系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
(五)其他方面
证券监管部门及董事会要求审计委员会开展的其他工作。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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