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报告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1994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进入证监会首批46家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尤尼泰振青注册资本:1220 万人民币,企业类型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MA3TGAB979,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 座 801,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
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商务秘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执行事务合伙人顾旭芬、李力。
尤尼泰振青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质量控制制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办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评价制度》及《业务质量考核、评价与奖惩办法》等各项质量控制制度以及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共有合伙人5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28人,其中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尤尼泰振青职业风险基金:3291.98 万元,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9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四、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尤尼泰振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尤尼泰振青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尤尼泰振青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
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尤尼泰振青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