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 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人员信息:2025 年末,天衡所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38 人,签署过证
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人。
业务信息:天衡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52,937.5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46,009.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518.61 万元。
天衡所为 92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 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8,338.18 万元,
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所客户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并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天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康力电梯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25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 2025 年度
审计的第一次见面沟通会,就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进行协商,确定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
(三)2026 年 3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 2025 年度
审计的第二次见面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汇报的关于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的初步审计意见,并与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审计关注事项以及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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