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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21:00:23 股吧网页版
亚太药业: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82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
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相应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及整改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1]2 号),因公司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于 2016 年至 2018 年期间,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安徽贤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咏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临西循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乐清迈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三和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安葛莱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昊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五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茁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文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武汉光谷临床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科临医学研究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市医临健康医疗基金会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
2016 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 10,053.27 万元,虚增营业成本 6,470.94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3,351.73 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 11.65%、12.37%和23.29%。2017 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 17,608.24 万元,虚增营业成本 10,186.04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7,370.78 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 16.26%、
16.96% 和 31.08% 。 2018 年 , 上 海 新 高 峰 合 计 虚 增 营 业 收 入
17,731.65 万元,虚增营业成本 10,817.32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687.03 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 13.54%、14.73%和 27.70%。上述财务数据纳入亚太药业合并报表后,导致亚太药业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
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 号)。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上海新高峰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军、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尧根给予警告,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吕旭幸、公司时任董事、财务总监何珍、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沈依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 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孙黎明、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胡宝坤、王丽云、谭钦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8 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钟婉珍、平华标、公司时任独立董事詹金彪、何大安、莫国萍、公司时任监事成华强、赵科学、王国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

(二)整改情况

公司对相关违规情况进行了及时整改,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
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3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同时,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
选举工作,完成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加强对治理层、管理层的培训,督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规范治理意识,树立风险意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
于对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1]34 号),2019 年 1 月 30 日、3 月 15 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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