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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3:03:45 股吧网页版
亚太药业: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上市〔2001〕128
号)批准,由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等 5 家法人发起设立,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在浙江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6008822C 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74,566.753 万股,注册资本为 74,566.753 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 2003 号 1501 室;总部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母公司为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医药制造业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抗生素、抗病毒、心血管、消化系统、解热镇痛等化学制剂类药品。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 户,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减少 3 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见附注(十四)、存货的计价方法见附注(十七)、金融工具计量见附注(十二)、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见附注(二十四)及附注(二十八)、收入的确认时点见附注(三十七)等。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五)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六)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10%以

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单项收回或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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