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祝卸和,1956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专业委员会顾问;现任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于2025年12月26日任期届满离任。
本人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2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次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 现场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7 3 4 0 0 3 2 1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审慎行使表决权,独立发表审核意见,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下赞成票,没有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主持召开了两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关于提议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全面总结了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工作成效与不足,部署了 2025 年度的工作规划,并对新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履职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和审慎提议,确保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的合规、有序推进。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职期间内共参加了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各期定期报告等议案,同时每季度认真审阅了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效果、财务核算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监督审核,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和监督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人对于每次会议均予以高度重视,亲自出席并在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的基础上,作出审慎、独立的判断与表决。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公司运营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及时,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年报审计前,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以及公司审计部、财务部等,依据公司年报披露时间节点,共同商榷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
安排。在年报编制期间,本人与会计师、公司审计部及财务部等保持充分沟通和联系,就审计方案与工作部署进行充分交流,并持续跟踪审计进度。在取得初步审计结果后,及时参加与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的见面会,聚焦关键审计事项,深入沟通交流,以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完成。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始终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中小股东诉求,积极回应关切问题。一方面以线上方式参加公司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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