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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2 19:29:04 股吧网页版
伟星新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义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本人在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5 年 12月 26 日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卸任,现将 2025 年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宋义虎,出生于 1971 年 3 月,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自 2001 年起执教
于浙江大学,曾任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副主任,现任浙江大学高分子
科学与工程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
事,自 2022 年 11 月起任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 年,本人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基于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 现场出席董 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7 3 4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两次,并在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在 2025 年任期内主持召开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评定方案》,会议全面总结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度工作情况,部署 2025 年度重点工作;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的工作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地评定,切实发挥委员会的专业作用。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 2025 年任期内共参加两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关于提议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结分析了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并提议了新一届的董事候选人。

4、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等进行重点核查,形成审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审计监督工作,通过参加年度审计见面沟通会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有效沟通。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在年审报告出具前就收入确认、商誉减值等关键问题与会计师进行深入交流,并要求其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确保审计工作规范、高效推进,保障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如期、高质量出具。日常履职中,通过电话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公司审
计部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管控,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6、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注重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2025 年任期内通过参加公司 2024 年度业
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渠道,主动了解并解答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此外,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本人专属电子邮箱,为中小股东提供长期、便捷的沟通渠道,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7、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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