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作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千方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562,44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0.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 187,632.07 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273 号验
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39,165.82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7,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3,516.22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24,982.47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余额为20,000.00万元)。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内,公司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56.2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取得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651.6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39,222.08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7,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4,167.86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95,577.85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为95,577.85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余额为6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内容均得到切实履行。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信银行 8110**** 募资专用账户 346,837,264.46
平安银行 1500**** 产品专户 4,049,093.53
华夏银行 1028**** 募资专用账户 4,719,837.42
建设银行 1105**** 募资专用账户 17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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