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作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千方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 号)后,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562,440股,每股发行价格2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99,999,991.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 1,876,320,745.9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273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2、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 143,606.21 133,000.00
业化项目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 57,000.00
合计 200,606.21 190,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0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95,570.47 万元(含该次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4,160.48 万元),用途变更为实施新募投项目“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 变更后投资 变更
号 金金额 金额 情况
1 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 130,632.07 39,222.08 终 止
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实施
2 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95,570.47 新增
项目
合计 130,632.07 134,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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