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皓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德皓国际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德皓国际就年报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策略、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审计过程中,与德皓国际就初步审计结果进行沟通,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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