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本人作为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剑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59 年。法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
1986 年 7 月至 1999 年 12 月先后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
生导师;1999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5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辽宁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21 年 2 月至今任最高人民检
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经自查,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2025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姓名 次数 数 议
刘剑 8 5 3 0 0 否
文
出席股东会次数 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目标与规划。本人对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能以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及时关注“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互动平台中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多渠道了解中小股东诉求,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客观的立场,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5、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上视频培训资料,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6、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现场了解,除此之外还亲临公司或子公司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现场工作共计15天;此外还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及
时获悉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7、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任职期间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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