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防范、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达到风险可控,以保证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序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浙江双箭橡胶销售有限公司、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云南红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苏州红日养老院有限公司、桐乡和济源盛中西医结合门诊有限公司、桐乡和济护理院有限公司、桐乡和济洲泉护理院有限公司、桐乡和济梧桐护理院有限公司、桐乡和济乌镇护理院有限公司、上海双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Double Arrow Australia Pty Ltd、苏州韶华护理院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环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桐乡德升胶带有限公司、浙江双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台升智能输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安东双箭智能胶带有限公司、浙江双箭智能输送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双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桐乡乌镇智慧养护院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与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投资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资金活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信息系统管理、社会责任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并
不断完善。
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性质、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任职资格、职权和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之间权力制衡关系。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经相关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证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职并发挥作用。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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