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凌忠良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凌忠良,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出生于 1985 年 4 月,本
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浙江广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杭州君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广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杭州中奥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远景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道汽车救援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任期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4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
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在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时,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除该项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其余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没有缺席会议的情
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2024 年,本人在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召开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4 年,本人在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也在期间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 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共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
人亲自出席并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与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与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本人同意该议案并对会议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该议案在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 年,在本人任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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