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按照要求积极出席有关会议,慎重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就 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永清先生,1972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同济大学
硕士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MBA。曾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秘书长、奇璞领袖创新工坊联合创始人、上海美国商务中心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就中国卫生健康政策、医保支付创新、医疗器械监管、医院管理中的难题和痛点、企业合规建设等课题,集合政策专家和行业领袖凝聚行业共识,积极建言献策。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创奇健康发展研究院联合创始管理合伙人、副院长等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20 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会 20 次,本人现场出席董事会 1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 18 次,委托出席董事会 1 次,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
(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 7 次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已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 1 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会议对提名董事会秘书事项等进行了审议,我们对候选人背景、拟任岗位要求进行充分了解,判断候选人是否满足任职条件,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建设。
2、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 3 次。本人会前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审阅并与其他委员进行充分讨论,根据《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 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关于山东蓝帆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淄博蓝帆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及淄博蓝帆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山东蓝帆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 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实际参加 2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山东蓝帆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 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继续租赁关联方房屋及停车位的议案》。
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充分沟通,依法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一)与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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