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有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与生产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方面。重点关注了资金活动、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等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总体如下:
(1) 内部环境
1 公司治理结构
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重大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完成日常工作。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聘请了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及治理结构优化需要,经履行法定程序后,取消监事会设置,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三会”), “三会”文件完备并已归档保存。重大投资、融资等决策事项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程序,各位董事均能以勤勉尽责的端正态度出席会议,并切实履行义务。原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具备一定的监督手段。总经理定期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实施生产经营业务,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2 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设置职能部门。报告期内,组织架构未发生明显变化,公司着力在二级管理架构下,从研发、生产、销售、财务、人力和运营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公司对子公司的统一管理。公司设置了计划运营部(供应链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研发管理部、销售管理部(营销中心)、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和产品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
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健康有序运行。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各部门管理职责,对各职能部门的核心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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