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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20 19:30:42 股吧网页版
东山精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7-21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7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3 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67.04 元/股。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367.04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为 54.49-81.7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30%-0.045%。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6 个月亦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股东后续拟实施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于 2026 年 7 月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部分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7.04 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3 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67.04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4.49-81.7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30%-0.045%。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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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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