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1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上述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及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审批或备案等事宜。该等调整和修改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继续有效,直至《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生效之日起失效。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相关内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比表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2月26日经中国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股 4000 万股,于 2010 年 4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 2010 年 4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在香港首次公开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股境外上市股份,于【】年【】月【】日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
公司发行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称为“A 股”;
公司发行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称为“H 股”。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1,831,607,532 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发行的 H 股股份可以按照公司
管。 股票上市地法律和证券登记存管的惯例,主要在香港中央结算有
限公司下属的受托代管公司存管,亦可由股东以个人名义持有。
第二十一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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