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章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章忠,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83 年 8 月至今历任南京工程
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室主任、党总支书记、科学技术处处长、院长、教授,中国热处理协会理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金属学会特种冶金及金属成形专委会主任委员,南京工程学院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教授,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工业炉分会理事长,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金属新材料分会副会长。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本人均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审核,在会议上明确发表意见,认真审议相关会议议案,认真审阅有关会议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共计参加 1 次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确定董事角色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共计参加 6 次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对外担保、套期保值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3)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成员共计参加 9 次董
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港股上市、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申请授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职责。
(4)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共计参加 2 次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投保招股书责任保险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有关延长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司 H 股股票发行事项。本人均出席会议并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
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商讨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的汇报,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并主动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及时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促进了年报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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