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精密”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东山精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911 号文《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25,693,822.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17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1,403,999,991.74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8,480,000.00 元(不包括预付的 1,06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395,519,991.74 元。另扣除预付的保荐费、信息披露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发行登记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391,512,544.7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5-2 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39,151.25
补充流动资金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
补充流动资金 C1 139,157.0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81
补充流动资金 D1=B1+C1 139,157.0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8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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