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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3 18:17:15 股吧网页版
大北农: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5-095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0号),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1,480,36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31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699,999,998.2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7,394,480.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605,517.8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7月26日出具XYZH/2024CDAA4B0344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11050180360000001992补充流动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户机构为乙方,保荐人为丙方。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潘登、马明宽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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