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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0:47:02 股吧网页版
大北农: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北农”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大北农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总额不超过 160 亿元的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60 亿元,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时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借款、融资租赁、采购履约担保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其中:

被担保人类别 提供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不超过 85 亿元

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不超过 75 亿元

合计 不超过 160 亿元

注:①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少于 75 亿元人民币的,可将该项部分剩余额度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经授权人审批后可分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调剂。
③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等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④同时拟授权公司总裁或由总裁参照其工作细则和公司管理制度所指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上述 16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担保,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范围内已经生效并正在执行的担保将计入本议案所述额度范围并继续占用上述 16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直至该等担保履行完毕、期限届满。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另行作出决议的担保或者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的担保将不再占用上述授权额度。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无其他对外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1、各单位授权额度情况见附件 1。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见附件 2。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见附件 3。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公司、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不超过 160 亿元人民币,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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