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玉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在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本人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冯玉军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朝阳法律评论》主编。本人的主要社会兼职是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本人的主要研究领域是法理学、法经济学、比较经济法、法律全球化理论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6 次临时股东会和 1 次年度股东
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
其中以通 是否连续 股东
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会情
事会(次) (次) 讯方式参 (次) 缺席(次) 自出席会
加(次) 况
议
冯玉军 14 14 13 0 0 否 7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届次 审议的议案
1 2025 年 4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
月 23 日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情况的议案》
2025 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届次 审议的议案
《2024 年审计工作总结与 2025 年审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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