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1:53:30 股吧网页版
天原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1663.85万元 同比增长48.6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王博

K图 002386_0

  中证智能财讯天原股份(002386)8月27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6.68亿元,同比下降14.12%;归母净利润1663.85万元,同比增长48.65%;扣非净利润亏损1586.05万元,上年同期亏损5086.0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亿元,上年同期为-3.12亿元;报告期内,天原股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012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22%。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非经常性损益为3249.9万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651.81万元,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为1396.64万元。

  以8月26日收盘价计算,天原股份目前市盈率(TTM)约为-15.13倍,市净率(LF)约0.92倍,市销率(TTM)约0.55倍。

  资料显示,公司主要业务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上半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22%,同比上升0.08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上半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0.03%,较上年同期上升0.01个百分点。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13亿元,同比增加1.98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4.29亿元,同比增加1.98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3.58亿元,上年同期为-4.12亿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57.8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2.29个百分点;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16.64%,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96个百分点;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减少0.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51个百分点;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加57.7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95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18.3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4.2个百分点;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35.0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3.45个百分点;应付债券占公司总资产的2.45%,上年末为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0.7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65个百分点。

  从存货变动来看,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4.86亿元,占净资产的19.83%,较上年末增加2.38亿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为8966.3万元,计提比例为5.69%。

  2025年上半年,公司流动比率为0.77,速动比率为0.61。

  半年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阮水龙,取代了一季度末的王杰、刘卫凯。在具体持股比例上,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方吕根持股有所上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有所下降。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5573.6219.647121.45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155.956.26587不变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429.164.170995-0.138
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297.993.301966不变
宜宾发展创投有限公司2865.332.201311不变
四川远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32.661.100655不变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1264.610.971547新进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025.960.7882030.063
方吕根950.880.7305210.093
阮水龙740.830.56915新进

  核校:王博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