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不超过 304,534,236 股新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86,532,95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9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7.98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
用合计人民币 15,111,819.2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4,888,178.73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
XYZH/2023CDAA5B0028 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629,615,442.97
减: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15,126,563.54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79,293,695.67
加:利息收入净额(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3,840,217.2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39,035,400.9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
细严格的规定。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3 月,本公司同东方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大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翠屏支行、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汇总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资金用途
宜宾天原集团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份有限公司 司宜宾分行 592592490013000079906 生产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