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杨有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方案披露以来,公司及交易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鉴于本次交易推进时间较长,市场环境较交易启动时已发生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相关方协商,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是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本次交易终止不会对主营业务经营、财务状况、核心技术研发及客户合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通过,同意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终止协议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拟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原签订的附条件
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协议,并就相关事项签署终止协议。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通过,同意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有红 娄爱东 林 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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