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10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10号和盈中心C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参股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相关方协商决定,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原签订的附条件生
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协议,并就相关事项签署终止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以其持有的合肥国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显”)20%的股权为公司向进银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限公司申请用于合肥国显第8.6代AMOLED生产线项目资本金的业务提供质押担保,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