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2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6
第七章 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第九章 信息披露......43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4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8
第十三章 附则......4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而来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5007254810917。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50 万股,于 2010 年4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37 号批准,公司于 2018 年 3 月非公开
发行 898,203,58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至 136,766.3046 万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Visionox Technology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夏东街 658 号 1801 室
邮政编码:21533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9,679.6043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拓展视界,提升人类视觉享受。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显示器及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研发、生产限下属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业务发展和自身能力,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调整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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