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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8 17:00:01 股吧网页版
维信诺:关于合肥第8.6代AMOLED生产线投资进展暨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14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第8.6代AMOLED生产线投资进展暨拟签署《投资合作
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和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合肥第 8.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翔”)和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鑫城”)就《合肥第8.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进行洽谈并达成意向。《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各方同意合作投资建设本项目,并以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显”)作为该生产线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平台,项目投资总额为550亿元,首期注册资本金20亿元,其中合肥建翔、合肥鑫城合计出资16亿元(占比80%),公司出资4亿元(占比20%)。各方同意,各方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分期实缴。后续资本金由项目公司按法律规定和项目需求筹集到位。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首期增资事项完成后,合肥国显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截至目前,合肥国显首期注册资本金20亿元已全部到位。

2、根据合肥国显第8.6代AMOLED生产线项目建设需求,公司与合肥建翔、合肥鑫城拟签署《合肥第8.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二》(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二》”),各方同意启动合肥国显二期资本金出资工作,第二期资本金为94.43亿元,其中合肥建翔出资27.625亿元,出资后持股比例31.13%,合肥鑫城出资27.625亿元,出资后持股比例31.13%,公司出资39.18亿元,出资后持股比例37.73%。二期资本金到
位后,合肥国显注册资本增至114.43亿元,合肥国显仍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需有关部门批准、或者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等情况。

二、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1、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60811593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

(5)法定代表人:赵章华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3年01月09日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

(9)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的股份,且为实际控制人。

(10)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40859347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合肥智慧产业园A14号楼

(5)法定代表人:徐明刚

(6)注册资本:565,969.68352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2年07月08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有其100%的股份,且为实际控制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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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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