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9:37:38 股吧网页版
维信诺: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5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一、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660,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最高成交价为9.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4,999,4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2)。

自2025年11月27日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630,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最高成交价为 9.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0,008,72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
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630,500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 总 股 本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99,700 0.13 7,430,200 0.5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94,996,343 99.87 1,389,365,843 99.47

总股本 1,396,796,043 100.00 1,396,796,043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