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7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47,445,540 股不参与此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
本 1,943,851,868 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已 回 购 的
47,445,540 股后的股本总额 1,896,406,3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 0.60 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 113,784,379.68 元,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13,784,379.68 元/1,943,851,868 股×10 股=0.585355 元/10 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0585355 元/股)/(1+0)。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943,851,86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47,445,540 股后的股本总额 1,896,406,3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 0.60 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 113,784,379.68 元,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派,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7,445,540.00 股后的 1,896,406,32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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