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公司发展大计,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任务。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
受前期库存积压、市场需求阶段性放缓及产品价格回落等因素影响,我国农药行业整体景气度承压。进入 2025 年,随着渠道库存逐步减少,行业供需关系较前期有所改善,部分产品价格趋于稳定,行业运行总体呈现企稳态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市场销售、技术研发、安全生产和内部管理开展工作,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8,563.72 万元,同比增长4.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53.88 万元,同比增长 133.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55.78万元,同比增长126.7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872,030.35 万元,较年初增长 0.92%,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25,015.77 万元,较年初增长 0.51%。
报告期内,公司系统修订了公司章程等基本制度,取消了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和审议通过的事项如下:
1、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批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
(4)《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市值管理制度》;
(14)《2025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1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1)《股东会议事规则》
(4.2)《董事会议事规则》
(4.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4.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8)《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4.9)《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4.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4.1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4.1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4.13)《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4.14)《总经理工作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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