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6 年 5 月 11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1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1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颜浩先生
6、此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韦炽卿律师、孙赓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95,347,5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088%。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4,951,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956%,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411%;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30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395,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32%,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89%。
3)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共计 315 人,代表股份 100,136,4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14%。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842,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2%;反对 35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1%;弃权 1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631,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55%;反对 35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8%;弃权 1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7%。
本次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8,475,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51%;反对 40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2%;弃权 19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475,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51%;反对 40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2%;弃权 19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
该议案关联股东赵继增、赵伟、何会敏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296,272,775 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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