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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1 14:04:58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关于税务违规与内控失效的问责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因补缴2018-2021年度税款及滞纳金导致营业外支出激增1308%。请问,此次重大税务差错是否已受到相关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若即使不涉及行政处罚,公司董事会将如何追究历任财务负责人及主管高管的直接责任?具体的问责措施和时间表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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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西青税务局对公司检查情况,以及公司自查情况,公司应补
缴税款及滞纳金等共计约3,511万元,其中:需补缴所得税及滞纳金3,088万元,需补缴增
值税及滞纳金423万元,本次不涉及行政处罚。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述补缴税款及
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的税款及滞纳
金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1
万元,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税务管理,持续开展税务专业培训和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2-11 1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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