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1:58:47 股吧网页版
联发股份: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25-012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 1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公司出口业务占主营业务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同时公司主要的大型设备为国外进口,主要采用日元、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涉及业务的品种及币种:为满足国际贸易及投融资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
(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印尼卢比等。

3、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 1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期权费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和期权费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和期权费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4、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风险防范措施等,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门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同时,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准备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公司将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套期保值方案,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准备,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