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靳向煜
本人作为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的规定,充分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靳向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56 年 2 月出生,
大学学历,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担任中国纺织大学非织造研究室主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系主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副院长、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600626)独立董事、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600527)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395)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605009)第二届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产业用纺织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水刺分会副会长、中国纺织工业学会理事、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600527)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本年度公司召开的七次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了本年度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调研的情况下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作出了分析。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召开1 次提名委员会,提名了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3 次,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采取多种途径与中小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工作,并为独立董事工作展开配置了专门人员,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运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时间,到公司现场通过查阅资料及与公司经营层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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