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以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
人 54 名、注册会计师 276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变更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希格玛事务所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希格玛事务所就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独立性、小组成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经审计,希格玛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希格玛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对希格玛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经评估,公司认为希格玛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具备独立性,并保持职业怀疑,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9 月12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变更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2 月 30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场会
议形式与负责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年度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 3 月 19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审计委员听取希格玛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审计意见等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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