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1100043 号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洁股份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梦洁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梦洁股份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梦洁股份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梦洁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明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凯
中国·武汉 2025年4月25日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1507 号文)核准,公司 2017 年 12 月 25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金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240,640 股,发行价为 7.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0,279,987.20 元,扣除承销费、律师费等人民币 13,946,914.44 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79,245.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6,333,072.76 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7]20090
号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4,718.15 万元,其中:以前
年度使用 50,566.01 万元,本年度使用 4,152.14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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