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1100055 号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洁股份公司”)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梦洁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梦洁股份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梦
洁股份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梦洁股份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明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 凯
中国·武汉 2026年4月23日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 A
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07 号文)核准,公司 2017 年 12 月 25 日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6,240,640 股,发行价为 7.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0,279,987.20 元,扣除承销费、
律师费等人民币 13,946,914.44 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79,245.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6,333,072.76 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7]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