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洁股份”或“公司”)承接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梦洁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公司 A 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507 号文)核准,公司 2017 年 12 月
25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6,240,640 股,发行价为 7.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70,279,987.20 元,扣除承销费、律师费等人民币 13,946,914.44 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79,245.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6,333,072.76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出具报
告编号:天职业字[2017]20090 号报告。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4,720.55 万元,其
中:以前年度使用 54,718.15 万元,本年度使用 2.40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剩余募集资金用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25 年 10 月修订,并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经本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 6 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与其签订了《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与承销协议》。公司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中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公司子公司湖南梦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1年5月28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开福区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股份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年产 60 万床被芯、80 万个枕芯、10 万床日式床垫项目”、“智慧门店项目”、“大管家服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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