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以求真务实,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权益为工作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全部 9 次会议,并按时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 3 次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融资方案,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三)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积极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加强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包括:
1、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由厦门证监局及厦门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使全体监事进一步增强法制规则、忠实勤勉、自律规范的意识。
2、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组织全体监事认真学习厦门证监局发布的各项监管动态及证监会、厦门证监局、深交所出台的其他新文件、新规定以及案例分析等。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增强了监事的规范运作意识,并提高了监事的综合素质。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以及公司 2024 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能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授权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能够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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