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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7 17:54:42 股吧网页版
海普瑞: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 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67,296,204股(其中含A股1,247,201,704股,H股220,09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47,201,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H股股东:权益分派的详细安排请见公司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A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4 深圳市乐仁科技有限公司

2 08*****488 厦门金田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044 厦门水滴石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498 厦门飞来石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23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公司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钱风奇、张文譞
咨询电话:0755-26980311
传真电话:0755-86142889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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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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