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第一节 股东 ...... 7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5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第八节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 21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23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3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0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5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7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2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42
第一节 通知 ...... 42
第二节 公告 ...... 43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5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47
第十一章 附则 ...... 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7年12月6日商资批[2007]2025号文批准,由深圳市海普瑞药业有限公司(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发起方式依法变更设立,深圳市海普瑞药业有限公司的原有各投资者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于2007年12月27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279544901A。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4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万股(以下简称“A股”),并于2010年5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香港发行220,094,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H股于2020年7月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HepalinkPharmaceuticalGroup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邮政编码:518057;电话:+8675526980200;传真号码:+8675526980183。(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荣田路1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7,296,204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