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2 年 9 月 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5、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4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逾 1700
人, 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逾 550 人。
7、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57.10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54.57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23.69 亿元。
8、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55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
计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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