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在 2025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2025年度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
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
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2家。
信永中和审计项目合伙人马元兰女士,2005 年获得中国
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汝杰女士,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独立复核合伙人蒋盛森先生,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二、执业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信永中和上述审计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本公司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均为2年,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5年。
信永中和上述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独立性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管理与监督、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五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机制,这些管理机制构成了信永中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1.项目咨询
信永中和制定了业务咨询制度,在业务执行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在项目组内部不能解决时,与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具有专门知识的机构或人员,在适当专业层次上进行的讨论,以解决遇到的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
在 2025 年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就公司重大会计、审
计事项与信永中和专业技术部或专家中台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技术咨询备忘录。如仍未解决的,需召开项目专题会或项目内核会最终解决,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在 2025 年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
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信永中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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